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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8-05-16 20:09:00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关于开展2018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9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以下简称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经申报、审核等程序,确定63所高职院校与210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819个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试点。试点院校、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二)试点专业招生计划纳入2018年试点中职学校中职招生总计划和2021年对口高职院校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具有正式中职学籍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培养方式

三二分段试点专业的学制为5年。试点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和实施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班”的项目单独编班,先在中职学校就读3年,通过转段考核且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2年;其中,符合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的试点院校试点专业,高职学段2年的教学工作可放在试点中职学校进行。

四、录取和衔接方式

(一)由试点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初中毕业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试点中职学校根据各地中考招生和注册入学报名情况,通过“省中招平台”组织开展试点专业试点班中职学段招生录取工作,三二分段中职学段招生简章、章程应取得对口高职院校同意后才能发布和实施。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对接试点中职学校,牵头做好招生宣传、录取、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过程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全程参与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的招生工作,确保生源质量和规范招生。

(二)转段考核由试点高职院校牵头对口中职学校,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比例不超过50%;考核课程、成绩构成和计算方式、考核成绩合格具体要求等,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转段考核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试,其中专业课考试应突出对技能的要求。试点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要求,制定高职学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并在中职学段新生入学教育时,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解读工作;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一经确定,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更改。

(三)试点高职院校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要求,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送转段考核成绩等;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当年4月3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批准后正式录取。

(四)中职学段毕业后的试点专业试点班学生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的,可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1.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2.转段考核成绩符合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方案、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3.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4.在第五学期(具体时间由高职院校按照相关文件确定)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五)试点院校试点专业对资格证书的具体要求,由高职院校在转段选拔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艺术类等无对口资格证书的专业,经高职院校申请、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以免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在校生,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核实资格、高职院校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五、教学管理

(一)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以中职学段在省中招平台招生录取后身份为准,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高职学段期间,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试点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试点班。

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3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2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三)三二分段试点应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中职学段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鼓励和支持试点高职院校与对口中职学校会同行业企业,共同组织学生实习;共同探索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模式。

工作要求

)佛山、东莞市、顺德区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等试点项目应按本通知要求调整试点方案

(二)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试点招生的宣传发动、学生报名、中职学段招生录取、高考报名和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等工作,各地要将三二分段试点纳入中考录取范围。

(三)试点院校应按本通知要求,调整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严格把好中、高职学段招生入门关。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制订和实施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试点高职院校应于2018530日前以正式公文方式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材料清单:1.正式公文(纸质1份和pdf扫描件);2.合作协议(盖学校公章,pdf扫描件);3.转段考核方案(纸质1份和word电子版);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电子版);5.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段招生简章和章程(盖学校公章,pdf扫描件)。

联系人:魏杰,电话:(02037629455,电子邮箱:jiewar@163.com

 

附件: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