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 报名报考 > 考试招生 > 自学考试

(粤考委[2002]9号)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通知

时间 : 2002-07-10 15:43:00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主考院校,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按照全国考办《关于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2002]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部分专业考试计划做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所管理(专科,代码A030103)专业调整四门课程,调整后该专业毕业要求总门数不变,毕业总学分为82学分,调整的课程如下:

1)宪法学(二)(4学分,课程代号0862)调整为宪法(一)(4学分,课程代号0212);

2)法理学(二)(5学分,课程代号0210)改为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号0211);

3)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课程代号0215)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号0919);

4)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5学分,课程代号0217)改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号0920)。

二、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科,代码A030307)和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代码B030302)专业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学分,课程代号0220)调整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课程代号0923),调整后专业要求总学分均增加2学分。

以上三个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此日期前原课程已考试合格者,可顶替调整后的对应课程(无须办理手续,视同获得调整后的课程学分)。

三、电子商务专业的综合作业课程(2学分,课程代号0904)调整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学分调整为4学分,同时取消原综合作业实践考核课程(2学分,课程代号0905),调整后该专业毕业总门数和学分不变。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下午的综合作业课程考试予以取消。

    以上调整信息请及时通知考生。

 

 

                                                     二OO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