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广东省全省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又称指标到校)政策。
2002年以来,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政府、教育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将优质高中名额中的大部分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2002 年教育部颁布《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积极探索建立招生名额分配制度”。2004 年教育部发布《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探索、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2008 年教育部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中再次强调要“将优质高中名额中的大部分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同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2010 年7 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要求,“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2012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 。2014 年,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2016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再次强调“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4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提出“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明确“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强调“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2020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为确保国家政策的落实,我省经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也出台有关文件,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1号),要求“全面推进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逐步推行优质普通高中将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目的是缓解择校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