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了做好2009年成人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复核工作,经研究决定,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成人高考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二、复核考生范围:
成人高考专升本和符合《2009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贫困县考生除外)。
三、具体要求:
1、各市招生办公室按照《广东省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合格复核登记表》(见附件1样式)通过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名单,按照《广东省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待查定登记表》(见附件2样式)打印不合格、待查定的专升本考生名单,并分别整理好考生的有关证件资料(含有关毕业证书、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各市招生办公室需在
理工作,以便复核。
3、各市招办负责通知专科学历证件有疑问的考生(见附件2)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进行学历证书的鉴定。考生按市招生办规定的时间上交鉴定证明,如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各市招办将持假证件及证件有疑问的考生情况分表登记(见附件2),一式二份,一份留市招办,另一份送省招生办(并附上假证件或疑证件复印件)。
5、审核员必须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审核每一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把好审核关。
6、审核员必须在有关名册上签名以示负责。
附件:1、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合格复核登记表
2、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待查定登记表
3、验证通知
4、复核工作分组情况及日程安排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九年九月七日
相关附件:
fj2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