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考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号),现将我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现将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自学考试、大专起点本科班、网络教育等成人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均可参加报名考试。
普通高校插班生未有本科外语课程成绩者,毕业时必须参加并通过本年度外语统考,方可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半年内,可申请学士学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任何形式的往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考。
成人本科毕业生除了达到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均达到优良,以及通过学位授予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及格者方可向学位授予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二、统考语种
统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三、统考内容、范围、方式
(一)2020年起,英语将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第二版)进行命题;日语将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进行命题;俄语将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进行命题;德语将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德语水平考试大纲(非德语专业)》进行命题;法语将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法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法语专业)》进行命题。
以上考试大纲均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行登录高教社网上书城或各大电商书城购买。
(二)2020年统考方式全部采用笔试。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9日17:00;考点学校审核时间:2020年9月7日-11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0年9月14日;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2-7日;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9:00至11: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本次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09〕186号文件的规定,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考考试费按每位考生120元收取。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省原则上按照学位授予学校设立考点,学生一般应到学位授予学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二)除本省考生外,我省仅接受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并经过登记备案,由主办院校所在的省级学位办同意的外省(市)各类教育机构函授站(教学点、远程教育中心等)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外省(市)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有关考试纪律、考场管理和违纪行为处理,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考试违纪停考期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
(四)考生可在12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成绩。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将在12月下旬下发至各高校。
(五)当前,我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2)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需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
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
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考报名网站,阅读《报考须知》,新生按照网站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
第二步:填写个人资料,并通过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
第三步:等待审核。考生等待所报院校审核通过。请考生自行关注审核状态。
第三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7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一)学位授予院校根据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必须保证所填写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报名确认提交后,个人信息不可更改。
(二)考生在线摄像及缴费需使用手机微信功能,请提前准备。
(三)考生缴费成功,考点即预留考位,考生不论是否实际到考,报名费用均不予退还。
(四)考点考位有限,额满即止,请考生抓紧时间报名。
附件2: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厅〔2020〕8号,节选)
4.考前准备
4.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如可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活动轨迹记录等进行比对)。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办法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5.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问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6.考试结束
6.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问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7.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