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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09-11-02 17:48:22 来源 : 粤考院〔2009〕353号

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根据《关于我201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09273号),广东省2010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31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组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其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按照《广东省2010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附件1)、《广东省2010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表》(附件2)的规定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考试各项工作,确保20101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安顺利进行

(一)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1、认真做好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做好报名点的设置、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设备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等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要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在职干部、教师作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其做好报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2、利用各种渠道、以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在普通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学业水平考试,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有关单位应把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本次考试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考手续。

3、把好报考资格审查关。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和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认真做好考场统筹安排和考场建设工作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原有定点考场不能满足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需要而必须启用其他中学作为考场的,要报我院并经验收符合定点考场设置要求后方可启用。

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统筹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安排、加强管理,要根据本地区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人数以及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合理设置考场,要加强对考场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要做好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电子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考场管理组织要求及布置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要求执行。

(三)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监考工作

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抽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教师、干部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各考场必须配备不同中学的教师担任监考员,来自同一中学的监考员不得同时在同一个试室担任监考工作。

要严格按照《广东省201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确保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要签订工作责任书。

(四)认真做好领卷和回卷工作。

各市应在“广东省2010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表”规定的时间领卷和回卷。

领卷时凭单位介绍信、领卷负责人工作证和身份证到保密印刷厂值班室报到并由试卷监印组具体安排。领卷工作人员进入保密印刷厂后要听从指挥、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进入非活动区、不得违规单独与印卷工作人员交谈。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后应履行交接手续。在领、回卷现场应严格遵守领、回卷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现场秩序。领卷具体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严肃考风,狠抓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考试前,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敦促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敦促每一位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试中遵守承诺,考试工作人员要利用一切机会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务必使考生明白遵守考试纪律是应尽的义务、违反考试纪律将付出沉重代价。在考试实施时,考试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2、加强预警,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严防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舞弊案件的发生。各级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各方动静,完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考试共同值班制度,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教唆、引诱、组织考生在考试时违纪舞弊,或串通考试工作人员共同违纪舞弊,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有违纪舞弊苗头的,要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坚决把大规模、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之中。

3、加强考场监管,坚决、果断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组织由教育行政、纪检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的考试巡视小组,加强考试巡视和检查力度,督促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纵容违纪作弊行为和现象发生,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的,一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决、果断查处,决不手软。

三、严格把关,排除隐患,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等四部委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机密级事项,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在运送、交接和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任何泄密、试卷丢失、损毁等事件的发生。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1、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一把手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2、加强制度建设。各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试卷安全保密制度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涉密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试卷的运送、保管、交接应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不得打任何折扣:试卷运送应坚持专人专车并由公安人员或武警战士护卫;试卷必须存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的保密室并有公安、保密和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人员昼夜值班;试卷交接必须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和试卷袋数,细致检查密封状况,履行交接手续。

3、加大安全保密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保密隐患。保密室启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保密设备设施,确保其能正常使用并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做到硬件达标、制度到位;要加强对试卷在运送、交接、保管等所有环节的巡视、检查、监督工作力度,杜绝出现任何试卷安全保密事故。

四、未雨绸缪,完善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妥善处理

各级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按照粤教密[2008]38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制订报名、试卷安全保密、卫生防疫、考试实施等各项工作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以人为本、依法处置,预防为主、重在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原则,妥善处理好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附件:1、广东省2010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

2、广东省2010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

务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00九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yky[2009]35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