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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8-07-10 21:32:00 来源 :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08]7号)和国家卫计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2016]4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体质健康是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视力健康是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力不但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还将影响人的一生幸福和家庭的幸福,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近视防控形势严峻,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持续上升,且低龄化趋势明显,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战略高度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提高青少年视力健康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切实落实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措施

(一)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是预防学生近视发生的有效方法,各地要制定和落实具体措施,积极创造课间户外活动的条件,因地制宜组织各种户外体育活动项目,鼓励和倡导学生增加户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

(二)培养良好用眼习惯。加强教育和督促,指导学生科学用眼,端正学生读写姿势,引导学生适当使用电子产品,提高学生用眼自我管理意识,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三)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加教学学时,不占用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时间,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上课。统筹安排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

(四)改善学习环境。保障各项教学设施和条件(教室、寝室的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备、黑板等)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标准要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五)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制订科学的作息制度,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应保证10小时睡眠时间,初中生应每天保证9小时睡眠时间,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

(六)规范眼保健操。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保证眼保健操的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掌握要领、姿势正确,规范眼保健操。

(七)完善视力健康管理。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定期检查视力,并建档管理。对有视力下降趋势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措施。积极争取卫生计生部门的配合,探索建立学生屈光发育档案,对学生进行屈光筛查,对早期发现近视的倾向或趋势,制订跟踪干预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

(八)强化健康教育。进一步落实健康教育课,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和新媒体等各种有效途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全面普及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学生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对近视防控的自觉性。

三、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职责。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方案。

(二)加强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经费,保障学生视力健康检测、用眼环境改良、相关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协调。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联合卫生计生部门,建立近视防控的联动机制。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和专家学者走进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用眼观念,掌握科学的用眼方法,指导采用适宜的干预措施。

(四)加强督导。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把中小学生视力保护情况与学校工作考核挂钩。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厅体卫艺处。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0日